|
12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近期陆续出现的滥用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管理,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管理的通知》,对生产、批发、零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
现象止咳糖浆有“魔力”
可待因作为一种麻醉药品,多用在止咳露、止咳糖浆中,是镇咳家族不可缺少的成员。但是,正因为可待因的成分特殊,近几年关于青少年服用止咳糖浆成瘾的事件屡有发生。通过网络搜索一下,就会发现全国各地都存在不少长期服用止咳药的年轻人,这些人年龄基本在20岁左右,其中有的人被药瘾逼得高价求药,而更多的人想要戒药却欲罢不能。
国家药监局的资料显示,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部分地区开始出现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滥用问题,滥用人群以青少年为主。自发现这一问题后,我国一直密切监测该类药品的滥用情况,2000年以来多次采取措施加强对该类药品的管理,2005年更明确规定零售药店必须严格凭处方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
解释与麻黄碱联手可致幻
作为国家药物监管部门,国家药监局对含可待因药物作出的评价是:该药物临床主要用于镇咳,疗效较好、使用面广,正常使用安全有效,但如果大剂量使用,其中所含的磷酸可待因和麻黄碱两种成分作用叠加,会产生致幻作用,极易造成滥用,对人体造成损害,甚至危及生命。
在医院的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由于可待因类止咳药,通过直接作用于人的延髓咳嗽中枢,而达到抑制咳嗽的效果。因此,这类止咳药往往治标不治本,药效一过咳嗽卷土重来甚至加重,造成反复服药反复发作的局面,导致了患者对药品的依赖性。
但是,由于这类止咳药物中的可待因成分很少,人喝了之后并不会立即“上瘾”,危害性不会迅速表现出来,因此很容易被人们忽略,常常要到症状十分明显时才会被察觉。
“这类止咳药,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服用,要根据自己的病情而定,不要盲目服用,一定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北京朝阳医院呼吸与危重症科医生张鸿对记者说。
提醒止咳不治咳 服用需谨慎
国家药监局在通知中,要求各地重点检查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的销售流向,以及药品零售企业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等情况。
“目前,该类药品在我国共有13个品种获准上市,包括9个国产品种和4个进口品种,其中最常见的是联邦口服液。”颜江瑛说,“对药品批发企业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销售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及药品零售企业未严格凭处方销售,造成滥用并导致严重后果的,一律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同时,作为医生,张鸿也提出忠告:含可待因药物治疗咳嗽虽然见效快,但副作用大,家长应尽量避免青少年经常服用此类止咳药物。“如果咳嗽长时间不愈通常有潜在的疾病,这时要赶快就医,只有治本才能解决问题。”

记者 闫 松 2008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