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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的放假精神,现我院通知如下:
一、2009年1月1日—1月3日放假三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1月3日(周六)、1月4日(周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月2日(周五)、1月3日(周六),1月4日(周日)照常上班。
二、我院门急诊安排如下:
1、1月1日(周四)专家门诊自然停诊,专业门诊按周日门诊安排。
2、1月2日(周五)专家门诊按周五门诊安排,专业门诊按周六门诊安排(专家科内统一安排)。
3、1月3日(周六)专家门诊按周六门诊安排,专业门诊按周日门诊安排。
4、1月4日(周日) 专家门诊按周日排班出诊,专业门诊正常。
5、元旦期间,急诊24小时开放,病房探视同平日。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200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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