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申报2011-2012年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工作已开始,按卫生局要求,各单位需限额申报,请申报者于2011年12月7日前将申报书纸版及电子版各一份交科研处,经医院遴选后择优上报。 详情见附件一、附件二。 附:附件一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 附件二《2011-2012年申请指南院》 朝阳医院科研处 201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