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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条规

关于春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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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北京市纪委印发《关于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京纪发〔2015〕23号),北京市卫计委、医管局纪委先后下发了《关于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工作的通知》,就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根据上述文件规定,院纪委做出如下规定:

  一、明确“十二个严禁”要求

  1、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2、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3、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4、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5、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6、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7、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

    8、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9、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10、严禁科室和个人接受厂商、药商的宴请及礼品,不得以团拜会和联欢会名义在宾馆饭店和医院食堂大吃大喝;

  11、严禁科室之间赠送花卉、礼品、购物卡等物品和礼金;

  12、院领导两节期间,不参加各科室组织的各种团拜会及联欢会。

  二、开展学习动员,明确纪律要求

  春节期间,全院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十二个严禁”要求,带头崇廉拒腐,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科室要通过召开科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对文件内容进行学习,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干部职工,相关文件请在医院OA上进行下载。要组织学习《北京市关于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通知》等纪律准则要求,尤其对于党员、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要加强警示教育和预警提醒,避免对这些问题习以为常、不以为然、进一步导致违纪违规等问题的发生。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各科室要对照纪律要求,逐一查找是否存在违反纪律要求的情况,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党员干部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二)纪委加强执纪监督,畅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根据信访举报线索及各监督渠道的反映,对此类问题快查快办、严肃处理。财务处、院办、审计处要加强经费使用审核管理,落实监督职责,配合做好专项检查工作。医院纪委对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不留情面、严查严办。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要在全院进行通报,严格执纪问责,除追究主要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医院纪委举报电话:85231743

  邮箱地址:北京朝阳医院纪检办(朝阳区工体南路8号,邮编100020)

 



北京朝阳医院纪委


2016年1月14日